水泥业 慎重对待外资控股龙头企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8日

      经过几年的快速增长,2004年我国水泥产量达到了9.7亿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42.73%。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水泥行业的供求矛盾不断加剧。2005年国内水泥市场需求不到10.5亿吨,而水泥生产能力已达13亿吨,产能过剩2.5亿吨。特别是落后生产能力比重仍占60%左右。预计2010年国内水泥需求量为12-12.5亿吨,比2005年的产能少0.5-1亿吨,未来水泥行业总量过剩、结构失衡的矛盾依然突出。

  不仅总量过剩、结构失衡,我国水泥行业还存在行业集中度低的问题。尽管近年水泥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与世界水泥巨头相比仍有相当差距。我国排名前10位的大型企业集团水泥生产总能力只相当于世界水泥工业第一位的法国拉法基集团一家的产能。目前,世界前50家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到60%。

  从水泥行业的发展规律来看,龙头水泥企业要在市场中起到稳定价格作用,其市场份额要达到60%以上。2003、2004、2005年我国新型干法熟料能力分别增长0.8、1.3和1.02亿吨,增速分别达到67.94%、65.05%和30.88%。但水泥行业的利润却从2004年的130多亿元下降到2005年的80多亿元,水泥行业增产不增效的问题,就出在因行业集中度过低而带来的无序竞争。因此,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当务之急。

  水泥业是一个规模效应明显的行业。要在行业中立足,必须在结构调整中扩大规模,成为区域龙头水泥企业,才能在区域市场中有价格话语权。而目前的状况是:我国水泥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60%的不多,即使像海螺、山水和华新这样的龙头企业,资产负债率也在60%以上。自有资本比例太低,企业经营风险过高。受资金的制约,国内众多中小水泥企业不仅失去扩张机会,还面临还贷的压力。这为有实力的大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包括外资在内的有实力的大集团,敏锐地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对国内水泥企业的并购力度,有选择地对区域龙头或有望成为区域龙头的水泥企业进行投资,以优化产业布局,占领经营制高点。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入主天山股份(000877),法国拉法基集团(Lafarge)收购四川双马(000935),HOLCHIN B.V.增持华新水泥B股,德国海德堡入股冀东水泥(000401)的子公司,海螺水泥(600585)引入摩根士丹利公司之附属公司(MS Asia Investment Limited)和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两家战略投资者,海螺水泥牵手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入股巢东股份(600318),徐州海螺易主中国建材集团……并购方式多种多样,既有内资并购,也有外资并购;既有大企业集团并购小企业,也有大企业之间的转让,而且案值也越来越高。

  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以形成合力。但在出台配套政策时,以下三个方面应引起政策部门的重视:

  首先,扶持对象应实行动态管理。尽管扶持对象将在整个“十一五”得到政策支持,但应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后来居上者要调入进来,不符合标准或条件的,坚决剔除,形成内部竞争与外部竞争的联动,提高政策效率。

  其次,继续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层次,优化我国水泥企业的资本结构。我国水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是制约国内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扩大融资渠道,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外资投资国内水泥企业,特别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推进水泥企业股改上市,是做大做强水泥企业的重要途径。

  第三,中国水泥协会关于1亿美元以上外资并购需报商务部的建议很有必要,对外资控股龙头水泥企业的并购应慎重对待。龙头水泥企业经过多年扩张,在矿山资源、营销渠道、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方面具有优势,由于我国市场化进程仍在进行,而这些无形的优势并没有完全体现在企业价值中,外资控股后将廉价占有这些资源和优势。

  虽然外资控股后,企业的价值将有望得到提升,但没有被并购企业的这些基础和优势,价值提升的幅度也有限。因此,对欲被控股的龙头企业,要充分考虑这部分溢价,不能贱卖。(中国银河证券高级研究员 洪亮)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