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银监会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国家将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等行业新上项目,提高环保、土地、安全、能耗、水耗、质量、技术、规模等方面的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总体形势良好,但是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新开工项目数量多、规模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投资反弹压力加大。为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为此,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清理新开工项目。各地区要从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审核程序、用地政策、用地标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自查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
严格审查各类拟建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标准和要求等市场准入条件及建设程序的拟建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未履行完必要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土地管理。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及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对投资和新开工项目增长过快的地区,要适度控制土地审批进度。
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贷款投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对银行各类打捆贷款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煤炭、电力、纺织等行业新上项目,提高环保、土地、安全、能耗、水耗、质量、技术、规模等方面的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对产能过剩行业运行动态的跟踪分析,建立定期向社会披露产品供求、产能规模、价格变化等相关信息的制度,引导市场投资。
切实规范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各地区要严禁采取或变相采取压低土地价格、实行不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环保和安全标准等方式招商引资。(卞吉)
来源: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