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中国水泥“一带一路”研究系列

——政策解读与挑战机遇分析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作者: 中国水泥协会 李 琛 范永斌 【字体:
    “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水泥工业带来机遇和挑战,中国各大水泥集团纷纷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进行战略布局。《中国水泥工业“一带一路”研究系列》将从“政策解读与挑战机遇分析”、“海外布局的重要进展和成果”、“战略思想与政策建议”等方面系列阐述水泥行业贯彻落实“一带一路”的实践,有助于国内外水泥及相关行业、科研院所、政府和社会公众全面地了解中国水泥行业“一带一路”发展现状,敏锐把握中国水泥工业构建国际水泥新秩序的发展趋势,共同探索水泥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
 
    1.“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与政策解读
 
    目前我国对待国际体系和规则的态度不仅是拥护,还有更加强大和自信的改善意愿。在与外部世界相互依赖、对国际体系和规则拥护的基础上,战略性地逐步建立新秩序。
 
    1.1“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
 
    2013年9—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简称“一带一路”。
 
    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4年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抓紧制定战略规划,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5年要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争取2015年有良好开局。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6年要抓好“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发挥好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机构的融资支撑作用,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在2013-2014连续两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到“一带一路”战略,2015年进一步提出“一带一路”的政策落实。综上分析,关于“一带一路”战略,2014年任务是“制定战略规划”,2015年任务是“良好开局”,2016年的任务是“建设落实”。
 
    2015年2月,中央了成立高规格的“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政治局常委、两位政治局委员、两位国务委员组成(组长:张高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副组长:王沪宁—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央改革办主任,汪洋—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杨晶—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杨洁篪—国务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陆续召开“一带一路”工作会议,还在广州召开了“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瞄准重点方向”,明确表示“着力推进六大国际经济走廊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指出“要突出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两条主线,全力推
进一批重大项目和重要园区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产业对接合作”。2016年1月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张高丽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之年。要瞄准重点方向、重点国家、重点项目,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在杭州成功举行,世界经济格局新起点展现。目前中国已经和30多个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和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与G20杭州峰会中国主张构建的“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一脉相承。
 
    1.2“一带一路”相关政策解读
 
    目前,“一带一路”核心区域有16个省份,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包括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等西北5个省份,重庆、四川、广西、云南等西南4个省份,以及最新扩围的内蒙古;“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则囊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东部沿海5个省份以及最新扩围的山东省。从地理上看,“一带一路”涵盖亚洲、欧洲、非洲60多个国家,覆盖人口占全球近2/3,经济总量仅占全球的29%,是名副其实的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接亚太经济圈,西入欧洲经济圈,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2015年5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文,提出“将我国产业优势和资金优势与国外需求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创新对外合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开展建材行业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根据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发挥国内行业骨干企业、工程建设企业的作用,在有市场需求、生产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以投资方式为主,结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应等多种方式,建设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建材、新型房屋等生产线,提高所在国工业生产能力,增加当地市场供应”。“在继续发挥传统工程承包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我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装备制造合作。与具备条件的国家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
 
    2.中国水泥行业“一带一路”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水泥行业面临两大“ 下降”,市场需求和企业效益双降,国内形势不容乐观。第一,市场需求下降,国内产能严重过剩。第二,企业效益大幅下滑。当前中国经济进入调整期,国民经济增长放缓,与水泥需求密切相关的投资增速也呈现下滑走势。据统计,我国2014年水泥产销量24.7亿吨,销售收入9792亿元,同比增长0.92%,全年行业利润780亿元,比2013年增长1.8%。2014年全国水泥及熟料出口1390万吨,其中水泥出口1017万吨,同比下降7%,水泥熟料出口373万吨,同比增长3.78%。水泥FOB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在每吨59.6美金,熟料每吨约44美金。从出口目的国来看,刚果、巴西、美国、香港等地出口量有所上升,安哥拉有明显下降。2014全国水泥投资完成1080亿元,同比下降19%,是继2011年的大幅下滑后,水泥投资连续4年下降。2015年水泥产量25年来遭遇首次下滑,实际水泥产量23.52亿吨,降幅5%;2015年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为67%,当年全国水泥行业利润总额329.7亿元,同比下降58%,利润不到2014年的一半,全国水泥企业3392家,有34%家企业整体亏损。2016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仅64.5%,销售利润率仅2.5%,低于工业利润率5.7%平均水平。受政策和需求减弱以及当前资金状况紧张的共同影响,企业投资意愿趋弱。
 
    水泥是同质化产品,规模增长是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国内市场逐渐进入“平台期”后,有实力的企业把眼光开始逐步放眼海外,尝试在国外投资水泥项目,凭借我国提出建设“一带一路”重大战略,进一步加快了水泥企业在海外布局发展。
 
    3.中国水泥行业“一带一路”挑战与机遇
 
    中国水泥企业海外拓展历经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水泥、熟料产品出口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劳务出口、生产运行管理承包阶段,第三个阶段以水泥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带动水泥中国大型装备、设备成套、工程总包和服务出口阶段,第四个阶段是海外投资建厂,资本技术布局阶段,以先进实用的水泥技术和装备、高性价比和周到服务赢国际市场。我国2014年水泥产量24.8亿吨,人均水泥消费量1.82吨;2015年全国水泥产量由增长变为下降,为23.48亿吨,人均水泥消费量1.71吨。我国1981-2015年累计人均水泥消费为22.29吨。根据国际经验,累计人均水泥消费量约为22吨时水泥需求量降低。因此,无论是从水泥产量数据还是从累计人均水泥消费量来看,中国都面临水泥需求下降的局面,并且在“新常态”宏观背景下,水泥需求下降的情况可能降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单从产能规模来说,前1 0家中国水泥大企业都能跻身国际前列,但能够达到跨国公司标准的企业却很少。 “走出去”只是缓解了国内市场投资压力,并不能减少国内过剩产能的现状;中国水泥企业“走出去”的本质是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成长为大型跨国公司。
 
    中国水泥工业在国内产能过剩被严格控制,从增量市场开始进入存量市场,因此需要在国际市场寻求投资空间,向海外市场拓展业务成为重要选择。目前我国水泥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经济“新常态”同技术资本扩张之间的矛盾。践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外输出先进技术和装备、资本,不但是我国水泥企业缓解这种矛盾的出路,也是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的合理释放。我国水泥工业逐渐从“引进来”、“接轨”步入“走出去”,从跟踪为主转入和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坚持践行“一带一路”才能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重塑世界水泥领域新格局。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