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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子公司北方水泥实施垄断 三企业共谋被罚1.14亿

更新日期: 2014年09月10日 来源: 新华财经 【字体:

    新华网消息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3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依法罚款共计1.1439亿元。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水泥行业进行处罚,其中牵涉到两家A股上市公司。

    国家发改委说,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这3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计6004万元和1338万元;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4097万元。

    三企业共谋水泥价格垄断

    经调查,2011414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冀东公司的相关人员在亚泰公司召开会议,商定区域水泥(熟料)价格及执行政策,最终形成了一份《吉林省重点水泥企业区域价格制定会议决议》,其内容中约定了外销熟料出厂价格按300/吨执行,进入辽宁区域熟料出厂价格不低于300/吨。

    会议制定了《长春、松原、磐石区域水泥价格执行表》,列明了3家公司销售的PC32.5PO42.5PI-I52.53个品种的袋装和散装水泥销售的具体执行价格,明确了表内各品种水泥价格为3家公司最低出厂执行价格,挂牌价格及对外报价根据情况至少上调10-20/吨。

    经查明,同年的511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的相关人员,在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会议,商定通化、白山区域水泥价格,并形成了《2011年吉林省水泥行业通化、白山区域第二次价格制定会会议纪要》,制定了北方公司和亚泰公司在通化区域和白山区域水泥价格执行表,约定了PC32.5PO42.5PII52.5 3个品种的袋装和散装水泥销售的具体执行价格,并明确了自2011512日起该区域水泥价格执行本次会议确定的价格。

    会议还建议2011526日针对区域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研讨及确定下一阶段市场价格。

    亚泰、冀东水泥不配合调查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认为,亚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通过频繁召开会议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中执行了会议决议约定的价格,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控制了水泥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上述3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计6004万元和1338万元;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409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是亚泰集团(600881)全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为冀东水泥(000401)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北方水泥则是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建材(0332 3HK)的所属子公司,是其在北方区域着力打造的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于2009323日挂牌成立,年产能达2500万吨,所属企业遍布东北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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