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 月,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六省(市)政府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水泥行业采暖季继续全面实行错峰生产。11月,工信部和环保部发布《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水泥行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采暖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有关规定实施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可不全面实施错峰生产,但应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2017年水泥错峰生产的范围不断扩大,水泥停窑限产的时间也较以往更长,执行更加严格,在减少大气污染,节能减排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泥产能过剩的局面。
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建材企业4家: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
唐山时间:2017年10月12日0时起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需要错峰生产的所有行业企业。
石家庄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
范围:水泥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的所有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期间,水泥行业工业企业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要求实行错峰生产。
邢台时间:采暖季
范围:20家水泥企业(含粉磨站),沙河市双基水泥和邢台金隅咏宁水泥两家企业以量定产。
北京时间:采暖季
范围: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建材行业。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内蒙古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熟料线,必须确保停够四个月。
山西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范围: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
新疆在全国率先探索水泥错峰生产,每年压减水泥产能2500万吨~3000万吨,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新疆自治区经信委、环保厅、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委、建设局(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2017-2018年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全疆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含兵团)都要参与错峰生产,并针对电石渣水泥企业给出了具体的“错峰置换”办法,即电石渣水泥企业在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期间不停窑,由区域内传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
错峰生产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不同地区错峰时间有所差异,最长错峰时间达六个半月。
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
范围: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含兵团)
喀什、克州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3月16日
范围: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含兵团)
阿克苏、巴州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
范围: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含兵团)
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石河子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5月16日
范围:传统水泥生产企业(含塔城地区沙湾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和乌苏青松水泥有限公司)
其它地州市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
范围: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含兵团)
宁夏时间: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
范围: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
宁夏银川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3月10日
范围:宁夏赛马水泥等8家水泥企业
甘肃时间: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青海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范围:全省12户水泥企业20条生产线
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31日
范围:全部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独立粉磨企业
其他城市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范围:全部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独立粉磨企业
吉林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范围:全省区域内水泥熟料(有水泥窑生产设施的,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
黑龙江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范围: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淄博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11家水泥企业、32家水泥粉磨企业,其他水泥企业(含粉磨)有承担保民生任务的,需获得市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的最大负荷量进行生产。
福建时间:2018年春节期间及酷暑伏天(从春节前至8月30日,分2个阶段,43台窑每台窑停60天,合计将减少1230万吨熟料产量)
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全省72家水泥企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和熟料生产企业粉磨工序),对2018年6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豁免其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湖南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
范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熟料生产线,可以适当减少错峰停窑时间。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广东时间:2018年全年计划错峰生产停窑40天/窑,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春节前后:2018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分别停窑20天,其中,2月1日至2月28日 停窑10天;3月1日至4月30日 停窑10天;
第二阶段:酷暑伏天和台风雨季季节:2018年5月1日至9月30日分别停窑20天,其中5月1日至7月31日停窑10天;8月1日至9月30日停窑10天。
范围:所有熟料生产线
时间:2017-2018年冬春季和高温、雨季开展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冬春季期间(第一季度)错峰生产(停产)30-45天)
范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的水泥窑生产线在不影响垃圾正常处理的前提下要参加错峰生产)
四川时间:2017年至2020年期间每年停窑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100天(全年按365天计),主要安排在冬春、酷暑、雨季及环境敏感时段进行。 冬春季节(上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不少于50天; 酷暑时节(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不少于30天; 雨季及环境敏感时段不少于20天; 地方政府在环境敏感时段另有要求的,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执行。
范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及危险废物的水泥窑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参加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生产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