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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酝酿推出基础设施私募债券

更新日期: 2012年08月08日 来源: 中华建筑报 【字体:
摘要:国家发改委拟考虑以私募债券形式,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债券规模和发行主体利润的限制。由于这类项目有政府补贴和稳定现金流,因此到期偿债风险可控。
 笔者日前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推出针对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的基础设施私募债券。
 
  一直以来,由于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高,需长期债券融资才能部分解决资金问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债券发行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发行主体过去3年需盈利等条件约束,类似项目不适合现行的企业债券发行制度。特别是在铁道部退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后,该类项目融资主体变为地方政府及其背后的融资平台,因此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鉴于此,国家发改委拟考虑以私募债券形式,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债券规模和发行主体利润的限制。由于这类项目有政府补贴和稳定现金流,因此到期偿债风险可控。
 
  为了规避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国家发改委还酝酿建立一套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这意味着,除对城投公司发债主体进行评价外,今后还可能对债券发行所在地的政府信用进行综合评级。建立城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还有利于与今后可能出台的由事先审核向事后检查的备案制度相衔接。以地方城投公司为主体的企业债券向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市政债券过渡,将是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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