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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控制水泥总量

更新日期: 2009年02月05日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重庆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水泥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促进了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重庆市新型干法水泥产量1493万吨,同比增长28.61%,占全市规模以上水泥总量的47.74%,较好地满足了国民经济建设需要。

    重庆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包括5个方面。一是加强在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管理和服务。重庆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的项目,银行积极提供信贷支持。重庆市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步伐。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核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水泥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并在资源、能源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项目核准部门负责督促区县(自治县)政府按承诺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对已开工但进展缓慢的项目,要通过引进有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知名水泥企业进行整合,加快项目建设。重庆市规定已核准项目12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失效。

    二是严格控制新核准建设水泥项目,优化区域布局。重庆市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方案,积极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规定,要求只能以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不新铺摊子。他们在一小时经济圈内,如渝东南、渝东北各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市场和资源条件,合理布局新型干法水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托本市水泥生产骨干企业或引进国内外知名水泥企业,兼并重组小水泥生产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重庆市原则上淘汰落后产能规模应占新上项目规模的50%以上,达不到50%的不予核准;对本行政区域或本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达不到50%的,要通过市场赎买落后水泥产能指标的方式来满足要求,并优先赎买主城区的落后水泥产能。严格核准资料要求。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申请时,须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节能评审批复文件、水泥行业管理意见及35%以上资本金的资信证明、银行贷款承诺、满足项目开采30年以上的石灰石及配料资源保证和开采许可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方案等资料。

    三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市场和行政等措施,多管齐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他们根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8年年底前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产能共计165万吨,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的区县(自治县)和企业,项目竣工后,必须切实履行淘汰落后产能的承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确保按承诺的数量、进度淘汰落后产能,预计到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600万吨;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到2012年通过土地置换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0余万吨;加强政策引导,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加强对区县(自治县)的节能考评、给予适当补贴、实施差别电价、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等方式,鼓励区县(自治县)和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200余万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予以适当补偿。

    四是推动节能降耗减排。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原则应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必须在每吨96千克标准煤以下,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内解决,项目核准前必须明确替代削减项目和主要污染物替代削减量。通过赎买主城区落后水泥产能的,淘汰产能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按有关要求可调整到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鼓励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综合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作为处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对利用固体废弃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计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保护生态环境。规范设计,合理开采,有效利用水泥矿产资源。矿山开采必须采取平台式开采,并使用皮带运输,禁止采用对资源破坏大的开采方式。采后矿山必须进行复垦,恢复景观地貌,保护生态环境。

    五是加强行业指导。重庆市经委要加强对水泥行业的管理,加强水泥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开展资产重组,加强对水泥生产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的监管工作,促进全市水泥结构调整。市水泥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有序推动水泥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

    近日,由重庆市经委编制的《关于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还鼓励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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