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浙江水泥工业发展主要目标及措施
― 2010年水泥预期产量1.2亿吨,新型干法水泥产量比例达到95%以上;
― 3,000万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1~2家,1,000万吨以上企业4~5家;全省水泥企业平均规模达到60万吨以上;
― 水泥生产的粉尘排放控制在50mg/立方米以下,60%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每年综合利用各种工业废渣量3,000万吨以上;
1. 结构调整与发展目标
1) 产量目标。2010年水泥预期产量1.2亿吨,年均增长占全国预期产量12.5亿吨的9.6%;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到2007年底,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和其他落后水泥工艺;新型干法水泥产量达到水泥总产量95%以上。
2) 结构调整目标。从技术结构调整转向企业组织结构调整。2010年,形成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1~2家,1,000万吨以上企业4~5家;全省水泥企业平均规模达到60万吨以上,水泥产量前10位企业的生产集中度提高到6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00吨熟料/年·人以上。
3) 清洁生产目标。水泥生产的粉尘排放控制在50mg/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60%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每年综合利用各种工业废渣量达3,000万吨以上,使水泥生产成为消化吸纳电厂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主要途径之一。
4) 主要节能降耗指标。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吨熟料热耗不大于110kg标准煤;吨熟料电耗不大于65Kwh;吨水泥综合电耗不大于90Kwh;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的水泥生产线达到70%;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30%。
2. 对策措施
1) 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
引导企业重组联合,优化水泥生产企业组织结构。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互相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提高我省水泥产业集中度,实现水泥工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优化。培育若干家技术装备和管理先进、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水泥生产企业。重点支持年产500万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生产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和向外拓展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点,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对入选国家和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的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贷款投放和外资嫁接上,优先给予支持。逐步关闭规模小、能耗高、环保不达标、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粉磨企业,关闭规模小于年20万吨的水泥企业。
2)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
加强科技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开发投入。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开展水泥生产原料、配方和混凝土应用等的研究; 改进生产工艺,增强水泥产品对各种混凝土使用环境的适应性,提高水泥产品质量。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完善均化设施,提升生产控制系统的准确性和智能化水平。
按照《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泥生产企业管理体系,整合和优化各类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积极推进水泥行业的管理信息化水平。水泥生产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信息化系统,改进和优化企业管理工作程序,促进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创新,提高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和企业运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各级经贸和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和水泥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水泥生产质量控制符合《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水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国内外竞争
我省新型干法水泥技术发展较快,积累了一定的生产管理和营销经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外拓展,利用自己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营销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到省外投资办企业;支持有条件企业走出国门直接到国外投资办企业,使我省水泥工业实现向资本、技术、管理、装备、服务等配套输出的国际化经营方向发展。
4)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
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低热值燃料应用、工业废渣及可燃废弃物、城市垃圾处理的应用,以及新型绿色水泥基材料等的研究,推进清洁生产管理。积极发展散装水泥,着重解决散装水泥运销环节中的制约因素,促进全省水泥散装率的进一步提高。积极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生产过程中窑头窑尾排放的废气实施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降低水泥生产能源消耗,减少对大气的排放。加强石灰石矿产资源管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按照我省石灰石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做好开采后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方面的工作。
来源:数字水泥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排行
- 孔祥忠:标准的约束力与企业的发展…
- 再论当前通用水泥标准修订等若干问题
-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两会]今年对电解铝、水泥业实行阶…
- 李克强:今年要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2…
- 月底前各地要出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
- 孔祥忠:向政府反映行业情况是协会…
- 通用硅酸盐水泥新标准征求意见稿
- 孔祥忠:不要在环境问题上妖魔化水…
- 孔祥忠:再次呼吁尽快取消散装水泥…
- 孔祥忠:"无铬化"将成为水泥企业必…
- 乔龙德:经济效益增长回升 遏制过剩…
- 国务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
- 中国建材发布2013年中期业绩
- 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评报…
- 关于举办“2013年中国水泥矿山年会…
- 中国水泥协会组织企业学习反垄断法…
-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 “中国水泥绿色矿山高级研修班”在…
- 孔祥忠:用碳交易方法化解水泥产能…
- 加快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 发改委、工信部将出重拳化解产能过…
- 孙星寿:水泥产能不断释放 企业遭…
- 孔祥忠:政府应停止审批一切异地技…
- 工信部: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生产…
- 工信部下达2013年水泥行业的淘汰目…
- 发改委下放投资审批权排斥水泥等产…
- 汪洋指出:要通过市场竞争加快水泥…
- 雷前治谈中国水泥工业发展面临的三…
- 2012年中国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