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西藏朗县高争建材竞得一水泥用大理岩采矿权
近日,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公示西藏自治区朗县拉多乡水泥用大理岩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西藏朗县高争建材有限公司以10120.18万元竞得该采矿权,拟出让年限为30年。

(公示文号:林自然资矿告字〔2026〕1号)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西藏朗县高争建材有限公司
场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洞嘎镇聂村嘎卡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426MAE8GHFQ16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西藏自治区朗县拉多乡水泥用大理岩 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大理石
地理位置:林芝市朗县拉多乡境内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9609.25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7610.63万吨,推断资源量1998.62万吨);设计利用资源储量9609.25万吨;设计损失资源量806.74万吨,设计可采储量8802.51万吨,采矿回采率95.50%。
开采标高: 4710.0米至 443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买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责任;按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12家单位关于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自然资发[2024]51号)、《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试行)》、《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竞得人必须将绿色矿山理念与标准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作为矿山规划、建设、运营和闭坑的根本遵循。竞得人应在矿山生命周期内,确保在资源开采、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社区和谐等方面持续达到国家及自治区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开发利用方案、不履行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相关义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若采矿权人在开采活动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出让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投入相关费用进行建设,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通过西藏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
拟出让年限:30.0年
起始价:10070.18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0120.18万元
缴纳时间:2026年06月30日
缴纳方式: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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