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粉磨站建设拟不纳入环评管理!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称,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生态环境部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行修订,并起草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指出,对新出现的环境影响复杂的项目提高环评管理要求。如对环境影响尚不明确、需规范管理的新型掺烧/协同处置的火电、水泥制造等项目,强化环评管理。统一行业管理类别,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统一归为水泥行业。
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显示,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认为确有必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等,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后实施。
征求意见稿中还显示,水泥行业需要环评管理的项目不包含水泥粉磨站。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6.水利部办公厅
7.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8.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11.各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12.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1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1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16.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7.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18.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19.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21.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2.中国水泥协会
23.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4.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25.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26.中国锻压协会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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